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要求,我单位参照此办法,现公布苏州信诺维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企业自行监测情况,此次公开内容主要包括附件1企业自行监测方案、附件2原始记录、附件3年度监测报告。
一、企业基本情况简介
作为一家以创新为驱动的全球性制药企业,信诺维借鉴卓越的全球标准,对中国市场的深刻了解及持续的投资,致力于将最先进的药物以更快的速度推向市场、提供给更多患者,以满足不断增长的医疗需求。目前,信诺维产品管线覆盖肿瘤、抗感染等多个治疗领域。
目前公司在生物产业园二期设有研发大楼,以药物研发和实验为业务。在大楼屋面设有3个排气筒,排放废气因子为氯化氢和非甲烷总烃。实验研发人员在实验通风橱内进行实验,通风橱连接通风管道,通风管道末端安装活性炭箱,再进入排气筒排入大气。其他零星作业由通风罩收集废气,进入通风管,道通风管道末端安装活性炭箱,再进入排气筒排入大气。研发实验产生的废液作危险废弃物处置。生活污水经排污管道排入产业园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城市污水管网。
二、企业自行监测方案落实情况
根据环评报告内容,我单位委托苏州环优检测有限公司开展本年度自行监测工作,制定了《苏州信诺维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企业自行监测方案》(见附件1),并严格按照自行监测方案,自行监测方案根据环评报告和苏州工业园区生物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现场条件对污水排放进行了调整。
三、全年自行监测情况
我司全年运行250天,一班制,年运行2000h,根据自行监测方案,需自行监测1天,每半年监测1次,共计2次/年。主要监测点位为P1、P2、P3排气筒出口及厂界无组织监控要求,监测因子为非甲烷总烃及氯化氢,以及监测厂界噪声情况。因污水总排口为共用且为生活污水,故未作监测。
根据苏州环优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报告编号:HY210719031-2监测报告结果显示:
(一)P1、P2、P3排气筒氯化氢监测次数1次,无超标情况;排放浓度数据均为ND,P1排放速率<0.094kg/h,P2排放速率<0.018kg/h,P3排放速率<0.026kg/h,均符合环评报告中《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 特别排放限值、《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标准所列排放标准要求,达标排放。
(二)P1、P2、P3排气筒非甲烷总烃监测次数1次,无超标情况。其中P1排气筒平均排放浓度为2.27 mg/ m3、排放速率0.024kg/h;P2排气筒平均排放浓度为2.48mg/ m3、排放速率0.049kg/h;P3排气筒平均排放浓度为1.99mg/ m3、排放速率0.058km/h,均符合环评报告中《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 特别排放限值、《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标准所列排放标准要求,达标排放。
(三)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监测次数1次,无超标情况;排放浓度上风向G1均值为0.69mg/ m3、下风向G2均值为1.24mg/ m3;下风向G3均值为0.78mg/ m3;下风向G4均值为0.76mg/ m3;其中最大值出现在下风向G2。数值为2.57mg/ m3,符合合环评报告中《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 特别排放限值、《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标准所列排放标准要求,达标排放。
(四)厂界无组织氯化氢监测次数1次,无超标情况;数据均为ND,均符合环评报告中《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 特别排放限值、《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标准所列排放标准要求,达标排放。
(五)厂界噪声采用手动进行监测,监测次数 1 次,无超标情况,厂界噪音昼间:厂界外东侧55dB(A)。夜间:45dB(A)。厂界外南侧56dB(A)。夜间:46dB(A);厂界外西侧56dB(A)。夜间:46dB(A);厂界外北侧56dB(A)。夜间:47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音排放标准》(GB13223-2003)3类标准中昼间≤ 65 dB(A)、夜间≤ 55 dB(A)。
四、固体废弃物基本情况
信诺维产生的危险废弃物均按照环评报告中要求进行安全处置,并已签订危险废弃物处置合同,按照江苏省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进行申报转移,零排放。其他固废交苏州工业园区生物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集中收集并处置。
苏州信诺维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环优检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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