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于2025年1~2月开展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建设单位于2025年3月8日组织验收组踏勘了建设项目现场,对验收监测报告进行了审查,提出了验收意见。为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一、项目简介
安能可技术(苏州)有限公司投资10000万元,租赁苏州市高新区普陀山路187号3号厂房,建设“苏州创明储能、Pack产品数字化产线”新建项目,建成后年产约4GWh储能柜和电池Pack,该项目投资10000万元,建筑面积为21500.21m2。年工作340天,每天两班制,每班10小时。
1、废水
公司废水为生活污水,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经科技城水质净化厂处理后排放浒光运河。项目验收期间,生活污水污染物排放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限值》(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和“苏州特别排放标准”。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为激光清洁、激光打码、储能系统生产的焊接工序产生的废气(颗粒物)、Pack系统生产的焊接工序产生的废气(锡及其化合物)、涂胶工序产生的废气(非甲烷总烃)。其中涂胶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5m高P1排气筒排放;激光打码、储能系统生产的焊接工序产生的废气经设备自带的粉尘净化系统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激光清洁及Pack系统生产的焊接工序产生的废气直接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验收期间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排放标准;无组织非甲烷总烃、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排放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排放标准。
3、噪声
本项目验收监测期间,东厂界、西厂界、南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北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昼间≤70dB(A),夜间<55dB(A)。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废离型纸、废包装材料、废电池、废过滤材料、废包装容器、废活性炭。生活垃圾由环卫定期处置;废离型纸、废包装材料、废电池、废过滤材料由苏州市苏再投循环科技有限公司处理处置;废包装容器、废活性炭由苏州全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定期处置,固废“零排放”。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安能可技术(苏州)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苏州市高新区普陀山路187号3号厂房
联系人:黄莹
联系电话:13771562163
邮编:/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运营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五、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验收调查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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