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于2022年3月委托苏州环优检测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建设单位于2022年5月19日组织验收组踏勘了建设项目现场,对验收监测报告进行了审查,提出了验收意见。为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一、项目简介
江苏人冠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位于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商务区娄葑北区创投工业坊52号厂房东,投资1500万元在原有厂址基础上新租赁厂房建筑面积1386m2,建设医疗器械扩建项目,扩建后总建筑面积为2682m2,年增产定制式义齿5000套、牙科种植导板500套、微创手术设备1万套、微创手术耗材100万套。该项目已取得苏州工业园区行政审批局备案(备案号:苏园行审备〔2021〕509号/项目代码:2101-320571-89-03-637604)。
本项目环评及审批过程:江苏人冠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委托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江苏人冠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医疗器械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1年9月11日取得苏州工业园区生态环境局审批意见,档案编号:002462700。本项目主体工程与环保设施于2021年10月开工建设,2021年12月竣工建成,2021年12月开始调试。
验收工作的开展:江苏人冠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对其建成运行“江苏人冠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医疗器械扩建项目”开展自主验收工作,并于2022年03月03日-2022年03月04日委托苏州环优检测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监测和环境管理检查,最终江苏人冠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相关技术人员根据监测分析结果和现场检查情况编制该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
1、废水
由于江苏人冠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仅租赁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商务区娄葑北区创投工业坊52号厂房东,因此无法单独对江苏人冠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废水总排口监测,本次验收监测无厂区废水总排口数据。本次验收仅对沉淀池排口进行监测,验收期间,沉淀池排口pH、SS和COD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标准。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产生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其排放浓度符合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东、南、西、北各监测点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所产生的固废包括一般固废(包括纯水机过滤芯、一般废包装、不合格品、沉淀池沉积物、集尘器粉尘、集尘器滤芯)和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由苏州工工业园区娄环清洁服务有限公司定期清运;纯水机过滤芯厂家回收,纯水机过滤芯由厂家回收,不合格品维修后外售,一般废包装、沉淀池沉积物、集尘器粉尘、集尘器滤芯统一收集后委托回收单位拉走处理;厂区内废切削液、清洗废液、废酸液和喷淋废液由资质单位镇江市和云工业废水处置有限公司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江苏人冠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商务区娄葑北区创投工业坊52号厂房东
联系人:张涛
联系电话:15850227972
邮编:215000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运营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五、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验收调查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江苏人冠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医疗器械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公示期:2022年05月20日—2022年0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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