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于2021年9月27日组织验收组踏勘了建设项目现场,对验收监测报告进行了审查,提出了验收意见。为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一、项目简介
南京市欣旺达新能源有限公司分为电芯项目厂区和模组、PACK项目厂区。电芯项目厂区位于溧水经济开发区秀山西路南侧、胜水路东侧;模组、PACK项目厂区位于溧水经济开发区中兴西路9号明辉科技创业有限公司厂区内。电芯项目厂区主要生产HEV电芯、BEV电芯;模组、PACK项目厂区主要生产电池模组。投资350000万元,建设后形成HEV电芯6.2Ah/枚,1.7×108枚/年、BEV电芯153Ah/枚,7×106枚/年、电池模组8Gwh/a的生产规模。
本项目环评及审批过程:2019年10月福建瑞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南京市欣旺达新能源有限公司欣旺达动力电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9年12月13日取得南京市生态环境局批复意见(宁环表复[2019]17101号)。本项目主体工程与环保设施于2019年12月开工建设,2020年10月投入试运行。
2020年11月南京欣旺达新能源有限公司委托苏州环优检测有限公司对其建成投入运营的“欣旺达动力电池项目”进行验收工作,并于2021年8月17日~22日进行现场监测环境管理检查,根据监测分析结果和现场检查情况编制该项目验收监测报告。
1、废气监测结果
电芯项目厂区涂布烘干NMP回收废气经过“4套转轮吸附”处理后通过25米高P1排气筒排放;注液、注液机真空泵房废气经过“1套喷淋塔+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5米高P2排气筒排放;拆解房、极片喷淋系统废气经过“火花预处理器+过滤器+旋流净化塔+蜂窝活性炭”处理后通过25米高P3排气筒排放;锅炉房天然气废气经过“低氮燃烧器”处理后通过20米高P4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经过“生物滤塔”处理后通过18米高P8排气筒排放。
模组、PACK项目厂区食堂油烟废气经过“静电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通过食堂油烟排气筒1和食堂油烟排气筒2排放。
验收监测期间:电芯项目厂区涂布烘干NMP回收排气筒P1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符合《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5标准;注液、注液机真空泵房废气排气筒P2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符合《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5标准;拆解房、极片喷淋系统废气排气筒P3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5标准;锅炉房天然气废气排气筒P4颗粒物和二氧化硫排放浓度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燃气锅炉标准,氮氧化物排放浓度符合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燃气锅炉低氮改造相关要求的通知》中的标准值;污水处理站废气排气筒P8氨和硫化氢排放速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表2标准。
食堂油烟排气筒排放浓度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标准。
无组织废气颗粒物、镍及其化合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符合《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6标准,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表1二级标准。厂区内无组织排放VOCs排放浓度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要求中特别排放限值标准。
2、废水监测结果
电芯项目厂区生产废水经微电解高级氧化+化学反应池+混凝+中和池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废气处理废水、实验室清洗废水、极片喷淋系统废水等合并经UASB+两级A/O+混凝沉淀处理后的出水达到电池行业废水间接排放标准后与去离子水制水排污水、循环冷却系统冷却废水合并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南京溧水秦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
模组、PACK项目厂区排水实行雨污分流,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南京溧水秦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
验收监测期间:电芯厂区废水排放浓度均符合《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484-2013)表2中间接排放标准;模组、PACK厂区无生产废水产生和排放,生活污水、食堂废水排入南京秦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排放,废水排放浓度均符合南京秦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接管标准。
3、噪声监测结果
本项目电芯项目及模组、PACK项目厂界昼夜间环境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电芯项目厂区废正极片、废负极片、废隔膜、废电池、除尘器收尘、废NMP回收液均委外综合利用及处理;废抹布、废NMP清洗液、废活性炭、废碳酸二甲酯、污水处理站污泥1、废滤芯、废浆料、废空容器、包装物、分切工序及极片喷淋系统除尘装置收尘均委托淮安华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及南京卓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污水处理污泥2暂未签订处置协议,暂与污泥1合并做危废处置,废导热油产生周期约8年,目前未更换,废液压油由设备维护保养产生,保养过程配合废抹布进行吸附,产生量归入废抹布处置,液态废液压油暂未产生。
模组、PACK项目厂区食堂废油脂委外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焊接烟尘净化器收尘委外处理。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南京市欣旺达新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南京市溧水区经济开发区中兴西路9号
联系人:周阳
联系电话:15919435752
邮编:211115
公示期:2021年09月29日—2021年11月02日
注: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具体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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