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光德健医药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抗体偶联医药研发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委托苏州环优检测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建设单位于2026521日组织验收组踏勘了建设项目现场,对验收调查报告进行了审查,提出了验收意见。为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一、项目简介

本项目建设地址位于苏州市吴中区郭巷街道淞葭路818号,建设性质,本阶段验收范围为启光德健医药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抗体偶联医药研发项目

项目于2021824日通过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备案(备案证号:吴开管委审备【2021333号),并委托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启光德健医药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抗体偶联医药研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该项目于20211216日取得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批文(批复文号:吴开管委审环建[2021]70号);公司该项目主体工程与环保设施于202210月开工建设,202512月建成后开始调试及试运营。

1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厂区P1P2排气筒有组织非甲烷总烃和甲醇排放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042-2021)表1、表2C.1中的相关标准、氨排放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042-2021)表2标准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厂界无组织甲醇、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32/4041-2021)表3标准;厂界无组织氨、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042-2021)表6排放标准。

2验收监测期间,经检测纯水制备浓水中pHCODSS均满足河东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由于生活污水与其他企业混排故未监测。。

3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四周昼间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3类标准限值

4项目各类固体废弃物均合法处置,实现固体废物零排放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启光德健医药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苏州市吴中区郭巷街道淞葭路818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0512-66526166

邮编:215000

公示期:2026522——2026618

注:验收监测报告、验收评审意见具体见附件

意见.pdf

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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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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