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于2023年10月委托苏州环优检测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建设单位于2022年12月27日组织验收组踏勘了建设项目现场,对验收调查报告进行了审查,提出了验收意见。为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一、项目简介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址为苏州高新区长亭路8号大新科技园3幢,年产陶瓷覆铜板五十万片。项目于2023年05月16日取得苏州浒墅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备案证(备案证号:苏浒新项备〔2023〕45号),并于2023年6月委托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苏州博志金钻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年产陶瓷覆铜板五十万片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3年6月29日取得了苏州市生态环境局的批复,批复文号:苏环建〔2023〕05第0138号。项目主体工程与环保设施于2023年7月开工建设,2023年10月竣工建成后开始调试试运营。
1、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废气中氨边界外浓度最高点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1二级标准;氟化物边界外浓度最高点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
2、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总排口的生活污水、氧化铝陶瓷基板研磨废水、氧化铝陶瓷基板研磨后清洗废水和氧化铝陶瓷基板超声波清洗废水和纯水制备浓水中pH、COD、SS、氨氮、TN和TP排放符合《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31-2020)间接排放限值;
回用水符合《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表1中“工艺与产品用水”的水质标准。
3、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四周昼夜间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限值标准。
4、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各类固体废弃物均能得到有效处理,固体废物“零排放”。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苏州博志金钻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苏州高新区长亭路8号大新科技园3幢
联系人:邓总
联系电话:17792060816
邮编:215000
公示期:2023年12月28日——2024月01月25日
注:验收监测报告、验收评审意见等具体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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