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生态影响类》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于2026年7月对其建成运行“新建医疗器械生产项目”进行验收,建设单位于2026年7月18日组织验收组踏勘了建设项目现场,对验收监测报告进行了审查,提出了验收意见。为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一、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新建医疗器械生产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行业性质: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建设地点: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东路501号;
苏州三星电子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4月21日,位于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东路501号,是经苏州工业园区批准成立的中韩合资企业,为三星电子集团在海外重要的家用制冷电器及气体压缩机械等生产和研发基地,主要生产和销售冰箱、空调器、洗衣机、压缩机、空气净化器等产品及相关零部件。公司现有在职人员约2200名,注册资本9483.011万美元,占地面积168549平方米。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等。
受医疗消费需求增长等因素影响,建设单位用现有厂房288m²新增医疗器械生产线,生产医疗器械超声诊断仪,量产后年预计产量800台(套)。
2025年5月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完成《苏州三星电子有限公司新建医疗器械生产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于2026年2月进入设备调试和试运行阶段。
2026年7月7日-8日,苏州环优检测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了竣工环保验收监测并根据验收监测结果等编制了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DW001废水总排口中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以N计)、总磷(以P计)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级标准。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超声诊断仪生产车间门外1m G5非甲烷总烃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表A.1特别排放限值标准。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N1~N8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废擦拭布、废化学品包装委托中新苏伊士环保技术(苏州)有限公司处置,已签订处置合同,目前产生量较少暂存处理,待产生后委托中新苏伊士环保技术(苏州)有限公司处置。一般固体废物为不合格品、一般废包材,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苏州三星电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东路501号
联系人:郑工
联系电话:18896786764
邮编:215028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运营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1)通过Email方式(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3)写信的方式
五、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验收调查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公示期:2026年7月20日—2026年8月15日
苏州三星电子有限公司验收报告表(正本+附件+意见)(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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