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于2023年5月委托苏州环优检测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建设单位于2023年11月30日组织验收组踏勘了建设项目现场,对验收监测报告进行了审查,提出了验收意见。为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一、项目简介
苏州外国语学校南京滨江校区位于南京市江宁滨江开发区瑞风北路以东、规划玄晖路以北,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36655m2,总建筑面积为178892m2。项目建成投运后,学校配置规模为幼儿园8轨24班,师生655人;小学8轨48班,师生1780人;初中8轨24班,师生940人;高中8轨24班,师生940人,共计120个教学班。
本次验收内容为一期、二期项目建设,验收规模和内容:2019年2月至2019年8月开工建设了一期工程,包括幼儿园、幼儿园食堂、门卫一、门卫二、地下室等单体建筑;2021年2月至2022年8月开工建设了二期工程,包括体育馆、学生宿舍一、行政楼、中小学食堂、小学教学楼、小学实验楼、艺术楼、中学实验楼、报告厅、门卫三、门卫四、地下室等单体建筑,其余三期、四期建筑待建。
本项目环评及审批过程:南京菁华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2019年01月委托江苏叶萌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了《苏州外国语学校南京滨江校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9年02月22日取得了南京市江宁区环境保护局审批意见(审批文号:江宁环审[2019]058号)。一期主体工程与环保设施于2019年2月开工建设,2019年8月竣工建成并开始调试;二期主体工程与环保设施于2021年2月开工建设,2022年8月竣工建成并开始调试。
验收工作的开展:南京菁华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委托我公司对其建成运行“苏州外国语学校南京滨江校区项目”开展一期、二期验收工作,并于2023年5月09日-2023月5月10日委托苏州环优检测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监测和环境管理检查,最终南京菁华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根据监测分析结果和现场检查情况编制该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
1、废气监测结果
项目幼儿园、中小学食堂均4个灶头,烹饪环节产生的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取得中国环保产品认证)处置后分别经20m高的FQ-003、15m高的FQ-001、FQ-002排气筒排放,其中中小学食堂2个排口,幼儿园食堂1个排口;实验教学过程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实验中有机物挥发产生的非甲烷总烃以及常用的硫酸和盐酸挥发产生的硫酸雾、氯化氢,以上在实验室通风橱中进行操作,为间歇性的过程,且产生量较小,采用通风橱内吸顶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无组织排放。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无组织监控点非甲烷总烃、硫酸雾、氯化氢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实验楼窗外非甲烷总烃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
2、废水监测结果
项目本次验收学校校区雨、污水分流已经完成,雨水和污水接通相应的管网,地块设置4个雨水总排口,2个污水总排口。
运营期餐饮废水经隔油池隔油、沉淀预处理,实验室废水经酸碱中和沉淀、消毒杀菌预处理,之后以上废水与师生员工生活污水一同经化类池预处理,再通过市政管网排入江宁滨江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长江。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废水排放口1、废水排放口2中pH值、COD、SS、动植物油排放标准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NH3-N、TP排放标准均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一级B标准。
3、噪声监测结果
项目噪声主要为风机、水泵、空调等设备噪声、办公人员活动噪声及出入机动车流动噪声,通过合理布局、加强管理,采取隔声减振、增加绿化及距离衰减等措施,从而减小对外界环境影响。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四周昼间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限值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餐厨垃圾、食堂废油脂、实验废物、实验废液、废活性炭等,其中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南京仁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处置;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清运;餐厨垃圾、食堂废油脂均委托南京立升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处置;实验废物、实验废液、废活性炭均委托江苏省环境资源有限公司处置。
危废暂存区位于中学实验楼一楼,面积约为5m2,其建设基本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各类固体废弃物均能得到有效处理,固体废物“零排放”。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南京菁华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南京市江宁滨江开发区瑞风北路以东、规划玄晖路以北
联系人:王琪
联系电话:18352401030
邮编:211161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运营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五、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验收调查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苏州外国语学校南京滨江校区项目(一期、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期:2023年12月1日-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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