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利瑞医疗科技(苏州)有限公司生产线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一期)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于20247月委托苏州环优检测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建设单位于2024817日组织验收组踏勘了建设项目现场,对验收监测报告进行了审查,提出了验收意见。为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一、项目简介

普利瑞医疗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投资400万元,租赁苏州工业园区东堰里路21号苏州生物医药产业园五期B5号楼101201单元,建设“普利瑞医疗科技(苏州)有限公司生产线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一期)”,项目建成后,年产2万条支架,项目于2022919日获得苏州工业园区行政审批局备案(备案证号:苏园行审技备〔2022235号,项目代码:2209-320571-89-02-237956)。

本项目环评及审批过程:普利瑞医疗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于20228月委托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普利瑞医疗科技(苏州)有限公司生产线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3321日取得了苏州工业园区生态环境局环保审批意见(审批文号:H20230083)。本项目主体工程与环保设施于20234月开工建设,202310月竣工建成并进行调试。于20234月取得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91320594579458837Y001Z)。

验收工作的开展:普利瑞医疗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于20247月委托我公司对其建成运行“普利瑞医疗科技(苏州)有限公司生产线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一期)”进行验收监测,并于202471-202472日委托苏州环优检测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监测和环境管理检查,最终普利瑞医疗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根据监测分析结果和现场检查情况编制该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

1监测结果

本项目实验工段产生非甲烷总烃,经通风橱收集后采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30m高的P1排气筒达标排放;验收监测期间,有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限值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

2废水监测结果

本项目生活污水与制纯浓水一起接管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尾水排入吴淞江;验收监测期间,纯水机出水口pH值、SSCOD监测浓度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因企业生活污水与租赁区其他企业混排,检测数据不具代表性,不满足监测条件。

3噪声监测结果

本项目运行时的主要噪声源为压握机、风机等设备噪声,经采取隔声、减震、选用低噪声设备等措施,噪声源经建筑物衰减后排放,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四周昼夜噪声监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废石英砂、废离子交换树脂、废高分子管、废活性炭(纯水制备)、实验废液、废培养基、废实验耗材、原料瓶、废活性炭(废气处理)、废高效过滤器等。其中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废石英砂、废离子交换树脂、废高分子管、废活性炭(纯水制备)等委托苏州远道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处置;实验废液、废培养基、废实验耗材、原料瓶、废活性炭(废气处理)、废高效过滤器等委托中新和顺环保(江苏)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交由园区斜塘街道统一收集处置。经过上述处理后,本项目的固体废弃物能够资源化、无害化和减量化,实现对外环境零排放,对周围环境不产生影响,也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项目建有5m2危废仓库危废仓库符合相应的环保要求,签有生活垃圾处理协议、一般固废协议和危废处置协议。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各类固体废弃物均能得到有效处理,固体废物零排放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普利瑞医疗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苏州工业园区东堰里路21号苏州生物医药产业园五期B5号楼101201单元

联系人:白嘉豪

联系电话:17826628100

邮编:215000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运营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五、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验收调查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普利瑞医疗科技(苏州)有限公司生产线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期:2024822-2024919

普利瑞医疗科技(苏州)有限公司生产线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pdf

验收意见+签到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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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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