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委托苏州环优检测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建设单位于2024年04月27日组织验收组踏勘了建设项目现场,对验收调查报告进行了审查,提出了验收意见。为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一、项目简介
本项目为搬迁项目,建设地址为位于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郭巷街道河东工业园六丰路279号(搬迁前位于苏州市吴中区兴南路19号),本阶段验收范围为苏州淼昇电子有限公司年产模切1.5亿件等产品搬迁项目第一阶段,年产模切件15000万片/年、补强板5000万片/年、五金冲压件400万个/年、LED灯具配件498万片/年、模具2000套/年、CNC件120万件/年。
项目于2020年03月取得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备案证(备案证号:吴开管委审备(2020)22号),环评委托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于2020年11月04日,取得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出具的批复(批复文号:吴开管委审环建[2020]136号)。本项目分期建设,第一阶段内容于2021年04月开工建设,2023年12月竣工进行调试。
1、验收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第一阶段)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和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中相关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和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的相关排放标准。
2、验收监测期间,厂区废水总排口(生活污水)中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磷、总磷排放浓度达到环评规定的接管标准。
3、验收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和各类工业固体废物实行分类收集处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收集暂存在危废仓库,委托有资质单位(苏州市和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无锡万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外售其他单位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固体废物零排放,不会造成二次污染问题。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苏州淼昇电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郭巷街道河东工业园六丰路279号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512-8555097
邮编:215000
公示期:2024年04月28日——2024月05月27日
注:验收监测报告、验收评审意见等具体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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