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于2023年06月委托苏州环优检测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建设单位于2023年7月21日组织验收组踏勘了建设项目现场,对验收调查报告进行了审查,提出了验收意见。为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一、项目简介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址为苏州市相城区望亭镇迎湖村万丰路6号,年产塑料桶20000只。项目于2013年6月13日取得苏州市相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企业投资项目开展前期报建工作通知书》(相发中心[2013]060号),并委托江苏宏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现更名为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苏州无名塑胶容器有限公司年生产20000只塑料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该项目于2013年7月12日取得苏州市相城区环境保护局(现改名为生态环境局)出具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批文编号:苏相环建【2013】182号。公司项目于2014年03月进行建设,2014年09月竣工建成,之后开始设备安装和调试,2014年10月开始调试试运营。
1、验收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1#15米排气筒外排非甲烷总烃浓度和单位产品外排量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标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对非甲烷总烃的处理效率为40.81%~68.13%;
厂界无组织监控点非甲烷总烃排放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标准。
厂区内车间门口通风代表点(车间北侧门口)非甲烷总烃浓度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标A.1标准。
2、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生活污水外排口pH值、COD、SS、氨氮、总磷浓度日均值符合望亭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现为城西污水处理厂)的标准限值,核算项目外排COD、SS、氨氮、总磷的量符合环评提出的总量控制要求。
3、验收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东侧、西侧、南侧、北侧厂界外1米处昼间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
4、本项目产生的固废有效处置,零外排。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苏州无名塑胶容器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苏州市相城区望亭镇迎湖村万丰路6号
联系人:于工
联系电话:13862295168
邮编:215000
公示期:2023年07月21日——2023月08月17日
注:验收监测报告、验收评审意见等具体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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